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云南昭通最美警察苟祯鸿个人资料照片

云南昭通最美警察苟祯鸿个人资料照片

苟祯鸿,男,汉族,云南绥江人,本科文化,1972年9月生,1993年9月参加工作,中共党员,身体健康。现在中城派出所工作。

经研究,该同志拟任绥江县公安局新滩派出所所长。

工作实绩:积极预防并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,维护社会稳定。三年来共办理刑事案件18起破案8起,逮捕5人,取保候审2人;办理治安案件31件查处30件,抓获违法人员38人,其中行政拘留5人,罚款16人,警告12人。调解各类民间纠纷37起。先后被县局表彰为年度先进个人,嘉奖一次;省厅授予奥运安保先进个人。

12月4日,云南当地论坛有实名举报帖称,云南昭通绥江县公安局办公室主任苟祯鸿玩弄女性,受害女性醉酒后被其带到单位宿舍发生了性关系,并晒出一张双方的“艳照”和一张苟某签名的50万元“借条”。对此,绥江县纪委一负责人向澎湃新闻表示,绥江县纪委已对举报事件成立了调查组,目前仍在调查中。

名为《昭通绥江公安局办公室主任苟祯鸿玩弄女性、骗钱索贿》的举报内容显示,苟某(结婚状态下)于2011年5月2日将醉酒当事人(两人曾系同学)带回新滩派出所的宿舍,并在其“朦朦胧胧”的状态下两人发生了关系;随后苟以离婚娶当事人为由交往后,当事人两次怀孕两次堕胎,但苟并未离婚。

云南昭通最美警察苟祯鸿个人资料照片 第2张

举报帖附上的“借条”。

举报帖还附上了一张签有“苟祯鸿”的50万元“借条”,名义系苟付还当事人交往期间来回见面等费用以及精神损失费,苟承诺2015年6月28日还,但至今未还。当事人在举报帖中留下了自己的全名、身份证号以及家庭住址。

云南昭通最美警察苟祯鸿个人资料照片 第3张

云南昭通最美警察苟祯鸿个人资料照片 第4张

举报帖附上的聊天记录

上述纪委负责人证实苟某绥江县公安局办公室主任的身份,称县纪委已于11月成立调查组,被举报人苟某仍在正常上班。

云南昭通最美警察苟祯鸿个人资料照片 第5张

举报帖附上的“艳照”。

曾任绥江县公安局新滩派出所所长的苟某被多次公开报道,曾当选昭通“最美警察”。

2013年9月,在一篇《昭通绥江基层民警警务工作纪实:绥江民警苟祯鸿在平凡岗位书写辉煌人生》报道中,苟祯鸿被这样介绍:1993年8月参加公安工作,先后在绥江县公安局田坝派出所、中城派出所等部门工作。2009年10月因工作表现突出,任绥江县公安局新滩派出所所长;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,因出色的工作表现和优异的成绩,多次受到县委政府和市、县公安机关的表彰奖励。

2014年10月24日,由昭通市委宣传部、昭通市委政法委、昭通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、昭通市公安局联合举办首届“最美警察”评选活动中,作为“扎根山区、长期奋战在基层一线的普通民警”,绥江县公安局新滩派出所所长苟祯鸿入选十名“最美警察”。

云南昭通最美警察苟祯鸿个人资料照片 第6张

随后在@昭通公安官方微博 的一篇长文章中,苟祯鸿被描述为“最美警察”、群众的“贴心所长”。

苟祯鸿说:“群众没想到的我们要想到,群众想到的我们要做到,群众有困难的我们要帮到。”从这句普通的话中反映了苟祯鸿心系群众、为民着想的工作作风。

在昭通市绥江县新滩镇,人人都知道这里有一位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放在心头,默默地为群众办实事、 办好事的警察。他,就是绥江县公安局新滩派出所所长苟祯鸿。从警20年来,他没有义薄云天的壮举,没有豪迈的誓言,也没有显赫的功绩,更没有刀光剑影的殊死搏斗和惊心动魄的警匪对决。但他却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无闻、恪尽职守,守护着新滩镇的和谐与稳定,日复一日地书写着不平凡的人生。

为了一方安宁

新滩镇位于绥江县东北部,辖7个村(社区)126个村(居民)小组,总人口2.3万人,辖区面积87.1平方公里。绥水二级公路贯穿全境,金沙江顺境而过,特殊的区位优势和便捷的水陆交通,特别是2006年以来,因辖区内大量的工程施工,使得新滩镇一段时间以来治安热点难点问题多,矛盾纠纷突出,各类案件高发。

2009年10月,苟祯鸿调任新滩派出所所长后,立即对辖区社会治安情况进行梳理排查,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将5个村委会2个社区126个村(居)民小组划分了责任区,连片建立了2个警务室,4个治安防范点,3个矛盾纠纷调处室,组建了一支66人的义务治安联防队,形成了24小时不间断巡逻机制,使警区工作走上了规范化轨道,确保了辖区社会治安稳定。

情系百姓办实事

每次所务会上苟祯鸿总是说: “串百家门,知百家情,解百家忧,暖百家心。”事实上,苟祯鸿就是一直是这样做的。

2012年11月,苟祯鸿通过群众了解到,辖区新滩村桂花片区、银厂村等几个最偏远的山村,还有部分高龄老人至今未办理第二代身份证。由于没有第二代身份证,大多数老人一直无法享受新农合、新农保等国家惠农政策,办理第二代身份证成了老人们心中积压多年的心愿。

11月9日,在苟祯鸿的带领下,冒着毛毛细雨,驱车两小时徒步十余公里,终于来到新滩镇银厂4组为86岁高龄的黄正书等老人们办理了第二代身份证。照完相,黄正书老人感激地说:“谢谢你们,我终于有身份证了,也能享受国家优惠政策了。”通过努力,新滩派出所民警连续三天,走遍了5个村,共为40余名高龄老人办理了第二代身份证。

一天,苟祯鸿了解到辖区石龙村9组妇女周扬琴带着3个孩子到昭通市公安局做亲子鉴定,当告知鉴定费需要4800元时她不知所措,经多方努力,最后也需支付3200元,高昂的费用对于周扬琴来说真是无能为力,无奈只好带着孩子回家了。得知情况,苟祯鸿立即协调联系,为周扬琴的三个孩子做了亲子鉴定,并办理了户口,最终圆了3个孩子的读书梦。

心系群众促稳定

新滩镇是绥江县第二人口大镇,为了提高辖区群众的法治意识,苟祯鸿经常带领民警深入村寨、学校和群众家中,召集村民开院坝会、警民恳谈会和开展“送法进乡村”等活动,积极为群众做好事、办实事、解难事,并向移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等知识。

“苟所长就是我们的亲人、朋友。”在当地群众的心里,苟祯鸿是一个毫无距离感的人,他亲切、友善,乐于助人,至今,他为群众解决户口等疑难问题150余件,深受群众好评,也促使群众对派出所满意率达98%以上。

2012年10月的一天晚上,苟祯鸿组织民警开展治安巡逻,当苟祯鸿沿着老绥水路巡逻到石龙老集镇时,看见水边有火光和人影,他马上带领民警下去查看,原来是石龙村一组谭加富老人的房子不断漫水进屋子,但老人却呆在老房子不愿走。

本着为群众着想、为群众办实事的理念,苟祯鸿经过多方努力,历经两个多小时的思想劝说,终于将老人劝离危险的房屋。

恪尽职守为人民

“我是人民的儿子,我最不忍心看见老百姓受委屈,作为人民的警察,不管是谁,只要侵害了老百姓的利益,我们都要秉公执法,捍卫群众的切身利益!”这是苟祯鸿任新滩派出所所长后,在一次群众座谈会上,对辖区百姓的庄严承诺。他正是这样一个严于律己、克己奉公、铁面无私的人民卫士。

2011年3月3日,新滩镇石龙村11组村民刘世美等9人,认为修建二级公路放炮时对其房屋有影响,对绥水二级公路协调领导组给予的答复不满,便在公路上阻碍施工达5个小时,导致工程无法正常施工。经过调查后,对刘世美等9人分别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。

2012年5月随着库区移民陆续搬迁至新集镇,人员骤增,摩托车盗窃案呈上升趋势,看到群众陆续丢失摩托车心急如焚。他及时召开专项工作会,组建集镇治安联防队,强化巡逻防范和增强群众自防意识。2012年7月8日23时许,在他带领下经过多方努力,一举将危害一方,以余勇、余飞为首的摩托车盗窃团伙成员10人全部抓获归案,破获案件11起,追回被盗摩托车6辆,为移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3万余元,最终还移民群众一片安宁,营造了一片和谐的蓝天。

从警以来,苟祯鸿怀着一颗对党和人民的赤诚之心,在公安基层一线辛勤耕耘,无怨无悔、默默无闻地履行着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,用青春和汗水践行着人民警察的光荣使命。在平凡的岗位顽强拼搏,用心血和汗水维护着辖区的和谐稳定。